1、幼儿教师
(1)有科学的教育观、儿童观,热爱学前教育,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创新、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(2)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优先考虑有个人特长或已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。
(3)原则上35岁以下,有特长者酌情考虑。
(4)须持有如下资格证书:
A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(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,还须具有学前教育岗位培训结业证)
B、普通话等级证书(二级甲等以上)
C、计算机证书(计算机一级合格证书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)
D、英语等级证书
2、保健
(1)有科学的教育观、儿童观,热爱幼儿,品行端正,做事认真细致,善于沟通合作,有较强的奉献精神。
(2)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(3)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,如:护师、护士、保健教师资格证等。
(4)原则上35岁以下,有特长者酌情考虑。
(5)有经验、持幼儿园教师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