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公司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,使物业管理的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促使各小区物业管理处按照要求切实履行物业合同和落实管理措施,为业主提供更优质和完善的服务,制订本物业管理考核办法。
一、考核内容:
(一)规范要求
管理处各类人员遵守行业规范,服务符合岗位标准,符合合同约定,执行上级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。管理处整洁有序,服务人员态度和蔼、用语规范、佩戴胸卡,工作时间办公室接待不脱人,铃响三声有人接听。小区道路、公共区域无堆积垃圾,门厅、楼道等共用部位整洁。
(二)基础管理
贯彻“三基”工作精神,物业服务业务、设备、安全、财务收费等六本台账同步更新。
(三)维修分摊
及时按规定填写维修养护单,按时规范分摊维修基金,有条件的商品房小区每年分摊二次,售后房每年3月份前分摊完上年的维修费,管理处定期公布维修基金和按时结算项目。
(四)投诉处理
业主投诉有书面记录,认真填写投诉处理沟通单和投诉回访表,
(五) 装修管理
管理处对装修定期巡视,发现有违法建筑或违规行为的,及时上门劝阻或发整改通知书,并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业委会、居委会、房地办并做好书面登记记录。认真处理、协调业主间违章搭建,上下漏水等邻里纠纷和矛盾,不拖延,不扯皮,并做好书面登记记录。
(六) 沟通联系
沟通联系,与房地办、业委会、居委会每季度沟通至少一次,并做好书面登记记录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。
(七) 业务管理
各管理项目需每季度完成年度收入目标的25%,每季度支出成本控制在全年支出成本的25%以内,按要求完成各类报表并按时上报周报在周五,预算在每月20日前,决算和月报在下月2日前 二、考核程序:
1、编制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表,由房产管理部负责考核。
2、采用每季度不定期对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基础管理工作检查,调查业主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满意情况,给予实事求是的考核打分。 3、考核标准:
4、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